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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流动党员中开展深入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表日期: 2016/04/21作者:匿名  访问量:2163
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市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昆学组发〔2009〕13号),为切实抓好全镇流动党员的学习实践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全面准确把握在流动党员中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
流动党员是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流动党员中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对于新形势下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发挥流动党员作用,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构建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具有重要意义。要结合周市实际,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突出“深化‘三个优化’内涵,提升科学发展水平”主题,积极实施流动党员“温暖计划”,组织引导广大流动党员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党员意识,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型升级,以创新的举措和务实的作风,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努力实现“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智慧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层组织,展示良好形象,高起点做优周市”的具体目标,切实把学习实践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组织流动党员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着力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实效。
1.组织化管理。根据不同情况,健全和完善相应的流动党员党组织,进一步完善管理网络。选择政治素质好、热爱党务工作、有威望的党员担任流动党员党组织负责人。各基层党组织要为流动党员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2.人性化服务。充分利用镇和各办事处、社区、农村党员服务中心(站),协调相关部门,全面落实流动党员“温暖计划”。实施流动党员流出地和流入地双向服务、双向管理的新举措,积极为流动党员提供就业服务、技能培训、维护权益、教育扶持等帮助和服务。
3.融入化教育。利用市民学校等载体,重点对流动党员在政策法规、村规民约、地方文化等方面开展培训,规范流动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流动党员党组织要引导组织流动党员积极参与文明创建等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开展“相识相知相融”主题活动,让流动党员及早融入,和谐共处。
4.制度化落实。通过建立和落实党小组活动制度、联系走访制度、参事议事制度等各项制度,充分保障党员权利、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发挥流动党员作用。
二、组织流动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
流动党员的学习实践活动原则上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流出地党组织协助,集中活动时间不少于4个月。要合理安排时间,抓好统筹。
充分做好学习实践活动开始前的准备工作,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准确掌握流动党员党组织和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初步查找出存在的问题;理顺党组织关系,及时将流入到本地区的党员纳入所在地党组织,督促本地外出流动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活动,确保每个流动党员都能参加学习实践活动。
各基层党组织要准确把握在流动党员中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着力点,组织开展好“十个一”活动,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全覆盖。
发放一封公开信通过发放公开信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让流动党员了解开展活动的目的、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寄送一套学习资料给本地外出流动党员寄送学习资料,为外地流入的流动党员发放学习资料,在发放《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两本规定书目的基础上,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其他辅导用书,为他们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创造条件。
举办一次辅导讲座注重依托基层党校、党员服务中心、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和网站等阵地,采取上党课、远程教育等方式组织流动党员开展学习培训。
建立一个交流平台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等方式建立交流平台,积极搭建流动党员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互动平台,加强互相沟通,了解活动动态。
征求一条意见建议主动征求流动党员对学习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激发他们参加活动的积极性。
开展一次走访慰问认真听取流动党员的意见、建议,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及时帮助解决流动党员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围绕流动党员党组织和党员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这一主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广大流动党员对照要求进行分析检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党员意识,明确努力方向。
选树一批典型注重选树流动党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广大流动党员。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组织流动党员开展“双看”活动,“看科学发展成果、看先进典型风采”,激发流动党员为周市科学发展作贡献。
开展“回一次‘家’、献一条计、出一份力”主题活动教育引导流动党员主动到所在地党组织报到并参加组织生活,为科学发展建言献策,为和谐稳定尽责尽力。
组织一次结对服务活动。积极促成机关党组织、办事处、社区党组织、“两新”组织党组织、农村党组织与流动党员党组织的“结对服务”活动,在外来人口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引导流动党员自主创业、依法诉求、理性维权。
举办一次就业创业推进活动。结合本地实际,以组建劳动服务公司、给予自主创业政策支持、鼓励企业优先招聘流动党员等形式,推动流动党员再就业。
具备条件的流动党员党组织可结合实际,撰写简要的分析检查材料,制订整改落实措施。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各基层党组织要把组织流动党员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1.落实领导责任。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关系按照流动党员流入地党组织的隶属关系确定。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组织广大流动党员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同时,有条件的地方可邀请流出地党组织负责人、群众代表参加有关活动,派专人到流出党员所在地党组织了解情况,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各基层党组织要为流动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帮助克服遇到的困难。
2.加强检查指导。要针对流动党员居住分散、分布行业广泛、从事职业多样化的特点,切实加强检查指导,有条件的地区要确定专人负责流动党员的参学活动。在坚持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流动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与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沟通、交流和衔接,共同做好流动党员参学活动,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可通过适当途径向流出地党组织反馈流入党员参学情况,向流入地党组织了解流出党员的参学情况。
3.创新活动方式。要在坚持学习实践活动总体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流动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灵活安排学习实践活动时间,科学设计学习实践活动载体,在学习内容上注重通俗易懂,在学习方式上注重喜闻乐见,努力使学习实践活动要求更加切合流动党员工作实际。要充分尊重基层和党员的首创精神,鼓励支持基层单位在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的同时,大胆探索创新,丰富活动内容,力戒形式主义。
4.搞好统筹协调。要加强与本地各领域党组织的协调联动。要找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当前各项工作的结合点,把学习实践活动与中央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各项活动结合起来,与流动党员“温暖计划”结合起来,确保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中共周市镇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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